在员工正式提交离职申请后,人力资源部门的首要任务是准确识别员工离职的根本动因。需要区分主动辞职与被迫解约的不同情形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进行法律要件核实。对于自愿离职情形,需特别注意三十天通知期的合规管理。
员工类型 | 处理策略 | 时间节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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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岗位员工 | 启动挽留机制 | 收到离职申请3日内 |
普通岗位员工 | 启动替代计划 | 确认离职意向5日内 |
当确认员工离职意向不可逆转时,应当立即启动岗位替代机制。建议采取双轨制操作:一方面进行内部人员调配,另一方面启动外部招聘程序。工作交接过程中需制作详细的交接清单,要求交接双方签字确认。
离职证明的开具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,明确记载劳动合同期限、解除日期、工作岗位等信息。建议建立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双重备份制度,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