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需求,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进行全面升级,重点围绕收入确认标准与计量方法进行革新。此次修订构建了统一的收入确认框架体系,将原有分散的规定进行系统性整合。
企业类型 | 执行时间 | 特殊处理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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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内外双重上市企业 | 2018年1月1日 | 需同步调整合并报表编制规则 |
境内上市企业 | 2020年1月1日 | 允许分阶段进行系统改造 |
非上市企业 | 2021年1月1日 | 可参照上市公司执行方案 |
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,应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。对于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,继续适用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—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》的相关规定。
当母子公司执行不同准则版本时,需在合并过程中进行专项调整:母公司已执行新准则但子公司未执行的,应调整子公司报表数据;反之则允许保留差异但需充分披露。
此次修订对特定行业产生显著影响:建筑施工企业需重新评估完工进度确认方法,软件行业应关注多重许可协议的收入分摊,电商平台需要完善用户积分等忠诚度计划的会计处理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