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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大学推出的教育博士学位项目打破传统博士培养模式,特别为教育系统管理人员设计的进阶课程。该项目采用模块化教学体系,整合教育管理前沿理论与实务操作,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教育领导者。
培养阶段 | 课程类型 | 学分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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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两年 | 核心课程 | 21学分 |
中期考核 | 专题研讨 | 4学分 |
第三年 | 论文研究 | 18学分 |
教学安排充分考虑在职人员需求,采用周末集中授课制度。每月安排两次面授课程,结合线上学习平台进行混合式教学。课程资料以中文编写,部分扩展阅读材料包含英文文献。
申请人需持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,并在教育管理岗位任职满三年。申请材料需包含详细的工作职责说明文件,以及能体现管理成果的证明材料。
在教育创新领域有突出贡献的申请者,可提交项目成果证明替代部分学历要求。此类申请需通过学术委员会特别审核。
完成全部课程模块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,将获得澳门大学颁发的教育博士学位证书。论文要求体现教育管理实践创新,研究成果需具有可操作性。